西华科字[2008]2号文件
校内各单位:
今接到成都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成都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2008年度研究课题暨成都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
一、关于申报成都市邓研中心2008年度研究课题的有关事项:
1、请认真研读《成都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2008年度课题指南》,并按指南要求办理申报项目事宜。
2、《课题申报表》、《成都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2008年度课题指南》及有关材料,可从成都社科在线网站(www.cdss.gov.cn)或学校科技处主页上下载。
3、请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于2008年3月21日前将申请表一式12份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二、关于申报成都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有关事项:
(一)、参评范围
1、在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的学术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普及读物;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不宜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含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其以上国家机关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均可申报参评。
2、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申报参评;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评;列为国家、省、部委或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的成果申报参评,须出具结项证书。
3、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已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不含成都市级)以上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4、凡参评成果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二)、奖项及限额
1、成都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荣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社联奖。
2、一、二、三等奖系市政府奖,限额100项。其中一等奖3项左右,二等奖15项左右,三等奖82项左右;社联奖50项;荣誉奖不设限额(申报荣誉奖者须为年龄70岁以上的知名专家、学者,过去评奖中曾获二等奖以上,本次申报参评的个人成果符合二等奖及其以上标准的,且未曾获得过荣誉奖者)。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方法
1、申报人认真填写《成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10份,申报参评的成果原件1份;其中研究成果社会效益、学术价值的评价,须提交与申报成果相同份额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一位作者只可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报一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申报项数。多人合作的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讨论协商,明确5名主研人员,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人单方面申报须出具课题组协商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2、请各单位集中在3月21日以前将申报材料(《成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10份;专著6本、论文1份原件及9份复印件)送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3、学校根据评奖标准和市社科评奖办公室下达的推荐指标,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推荐成果的《申报、评审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后,将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材料,按规定份额(《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成果材料:专著6本、论文1份原件及9份复印件)于规定时间报成都市社科评奖办公室。并根据成都市社科评奖办文件要求请被推荐者交纳一定数额的评审费。评审费数额:专著一篇60元,论文、调研报告类一篇40元。
联系人:鲜乔蓥
电话:87720086
二00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