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收到四川省文化厅川文办发[2009]9号文件的通知,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2009年度我国艺术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跨学科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课题,要根据课题的重点内容,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或主要涉及的学科。
二、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课题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对文化系统人员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急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申请重点项目者,还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申请青年项目者的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含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
凡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研究,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附于《评审书》中。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 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 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 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 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六、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课题论证活页)等,请在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下载。
七、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2日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用计算机填写。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A4纸不得超过4页,一律以宋体4号字打印,行间距固定值为20磅),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申报者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评审书》一式5份及配套的电子版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将难以上报。
联系人:鲜乔蓥 87720086
科技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