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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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科字[2007]22号文件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所需的有关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直接从全国社科规划办下载(全国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校园网科技处主页下载2008社科基金申报材料.ZIP
  2、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5、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6、请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以前认真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注意事项以及申报指南的要求,申报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7、申请者请务必于2008年3月14日将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送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8、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的课题发布和申报工作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安排。
  联系人:鲜乔蓥
  联系电话:028―87720086  13658076757
  E-mail:xqy0528@tom.com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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