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川教函[2008]549号文件精神,四川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现将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教育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分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科研基金项目3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分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2类。每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请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2008年教育厅科研项目仍实行限额申报,威尼斯中心分配的名额为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11项、青年基金项目3项、科研基金项目3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项、青年基金项目3项,超额申报教育厅不予受理。
三、《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
1、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8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曾主持过该类项目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成员以青年教师为主。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
2、每人主持的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
3、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年,青年基金项目、科研基金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研究起始时间均为次年的1月。
四、请申请人填写《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申报简表》(以上表格中相关内容须保持一致),并于2008年11月3日前将上述资料各一份及电子文档交到科技处。以上表格可以到科技处网页下载,网址:http://202.115.144.44/htm/xiazai.htm。
五、学校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根据限额数上报教育厅。有关项目申报事宜,可电话咨询科技处:联系人:陈杨、鲜乔蓥;联系电话:87720087、87720086
200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