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科字[2007]23号文件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科金发计[2007]45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8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8年度项目指南》)。非集中接受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避开集中接受申请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者所需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于2008年1月1日后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或科技处主页下载,《2008年度项目指南》、《基金申请指南》和《基金管理办法》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请大家仔细阅读(网址:http://www.nsfc.gov.cn)。
三、基金项目申请必须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申请者下载、安装申请书后,仔细阅读《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并参照《2008年度项目指南》,严格按要求填写申请书。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四、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五、申请者必须是威尼斯中心正式教职工;面上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只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要求年龄未满35周岁(2008年1月1日前)。
六、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的“限项”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当年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基金项目的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为一年及在一年以内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申请或承担(含参加)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项,重点或重大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超出限项规定的申请,查出后将不再继续评审。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只具有博士学位)作为主持者限为1项,作为参加者没有限制。
七、关于项目评审: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将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同时还会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等提出评审意见。
八、申请者请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申请书交到科技处,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上报。
联系人:科技处 陈杨
联系电话: 028―87720087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