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青年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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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条例》(教人厅『1997』6号)的有关规定,做好高等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按照川高师训『2005』05号文“关于做好2005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学校教师的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青年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岗前培训的对象是:今年(学年)新补充到学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2005年参加教育科学自学理论考试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和其他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对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岗前培训。
2、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
(1)培训时间:2005年7月18日至8月17日;
(2)培训内容:以《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指导纲要》为依据,主要学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理论与方法》等课程,同时开设“科研常识”、 “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现代教育技术”、 “爱国主义教育”、“教师礼仪”等专题讲座。
(3)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采用讲授、导读和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培训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上岗和今后认定教师资格及确定助教(或)讲师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4、有关费用:今年(学年)新补充到学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培训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5、参加培训的手续办理:今年(学年)新补充到学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报到时在人事处师资科领取《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其他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需于7月10日前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登记表》。《登记表》填好后,于2005年7月18日到川师参加培训报道时交师资培训中心。
6、参培学员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7、培训地点: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到时间:2005年7月18日。
8、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落实工作,同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于2005年7月18日上午10:30准时在学校汽车队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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